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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比任何季节都要温凉,推开窗户可以看到平静的海洋和趋于枯萎衰败的山榉木林。天空干净得不含一丝杂色,遥远的边际开始出现铅灰色积云。我把夏天的亚麻长裙叠进柜子里,取出深色羊毛披风。秋天总是色调明亮,气息温和,让人一整天什么都不想做,就靠在窗边的摇椅上读华兹华斯的《抒情歌谣集》——最好膝盖上再搭上一条格子毛毯。听说过几天会有雨,放在桌上的信封微微有点潮。

希望明天邮差能顺利的把它寄出去。

虽然我不知道大海那头收信的人是否还活着。

可是亲爱的西西莉亚,我希望你来得及读它。这是我答应告诉你的,整个事件的真相。

我叫安德尔森布兹,是海边小镇柯尔唯一的药师。

每当我回忆起莱恩,总是记得他靠在我家门框上向我抛媚眼,拿了一块龙涎石不打算给钱。

“我顺着海边的卵石小路一直走下去,觉得路的尽头一定会遇到天使。亲爱的我正好看见你和你的药店。现在手头有点紧,但是如果你愿意,我可以把我的心送给你。”

他是这个药店的实际出资人,而且沿着小路一直走,不管巧合不巧合尽头一定是这里。但是每次见面莱恩都善于制造出一种恰巧偶遇的情调。

莱恩布莱克是游吟歌者,有个私人马戏班,在丹顿全境巡回演出,每年秋天正好到柯尔,一呆就是一个月。

他会趴在我工作室窗外说:“安德尔森,你的灰蓝色的眼睛和金发美极了。”

或者“昨天去酒馆时看见你喜欢的莉莎了,她嘴唇上长满了绒毛。”

当时我似乎喜欢过一个叫莉莎的女孩。她身体丰满健壮,有一头浅黄的头发,笑容甜美,是整个柯尔小伙子倾心的对象——我也不例外。莱恩没少挖苦我这一点。

莱恩不是沉稳英俊的男人,但是有一种特殊的魅力。他可以轻易的与各种各样女人调情,在粗鄙的乡村酒吧和公爵夫人城堡中奢华的大厅里混得同样如鱼得水。他的马戏班子全部家当包括一辆敞篷马车,两个小丑,弹竖琴的姑娘和一个打杂的伙计,而他本人兼任车夫和管账。乌黑卷曲的长发仔细上过发蜡,软帽上装饰着一支孔雀羽毛。长袍是惹眼的深紫色,上面装饰着夸张的金色图案。如果不是脸上经常挂着讥讽的笑容,衣服穿得花里胡哨,有时候我几乎觉得他是个不可多得的美男子。

每当他抱着手臂靠在我门边看我调配草药,会给人一种我们相识已久的错觉。

其实我们只保持了单纯的床伴兼朋友关系。

五年前艾叶堡皇室叛乱,莱恩带着马戏班去那里教堂的墓地挖坟。他说想弄点死人的牙齿去集市上换钱,结果运气不好把我挖了出来。

后来他承认,当时完全是因为看上了这张的脸。

“基督保佑,我打开一具棺材,看到了我的睡美人——还剩一口气!”并且毫不犹豫的提醒:“宝贝,如果你没钱支付报酬的话,可以陪我睡觉。”

据说我刚被从棺材里拉出来时满身是剑伤,莱恩把我染血的绷带挂在敞篷马车上当马戏团的标志,三个月都没褪色。因为膝盖上的伤太严重了,所以那年春天到濒海小镇柯尔时,莱恩说海边空气温暖湿润,建议我留在这里休养。于是借他的金币开了这家药店。

我问过莱恩他为什么会想做游吟歌者。

他把食指竖在唇上摇了摇:“嘘,因为我在找一个人。”

“安德尔森,你听过安德烈王的私生子吗?”

这个国家叫做丹顿,由四个公国联合组成。顺着贯穿全境的玛瑙河由南往北依次是滨海的枫叶郡、康沃尔平原、西方沙漠的瑟索和北方森林所在的弗翠兰德。从北方森林再往北走有终年积雪的山脉,居住着传说中和巨龙一起生存的龙族。

统治丹顿的是兰开斯特家族。五年前,老王爱德华驾崩,新王柯帝士兰开斯特继位。继位后柯帝士很快重修位于王都的温泉宫。他的奢靡生活是建立在沉重税收上的——以草药来说,五年前每月只用向税收官交十五枚铜币,到现在涨到了五十枚铜币。繁重的赋税和猖獗的奴隶贩卖终于引发了起义。起义者自称自由党。他们坚持称柯帝士不是皇室的真正继承人,因为爱德华王有一位私生子,并且依然活着。

莱恩是自由党人。

有一天下着大雨,他百无聊赖的在我工作室里看我把头天熏染香膏的玫瑰花撤掉,换上今天的新鲜花瓣,表情特别平静:“亲爱的,其实我已经很深刻的思考过了。我知道你爱我,亲爱的其实我也爱你。我决定不向爱人隐瞒任何事情。”

他吻我:“亲爱的,你会不会因为我是自由党人而抛弃我?”

“你会被皇家骑士团处以绞刑的。”

“宝贝,那时候你要一个人坚强的生活下去。”

我不会因为失去他而活不下去。为自由党提供有毒草药,是为了还当初他把我从棺材里挖出来时欠的人情。我一直没有纹上自由党的双头鹰标记,只是以旁观者的身份看着他参加了这场争取自由的战争。

或者说,人民和皇家骑士团之间的战争。

西西莉亚,战争的结果,你早已知道了。

说到皇家骑士团就不得不谈起丹顿的军事制度。正如我之前所说,丹顿是由南方海国枫叶郡、东部平原康沃尔、西方沙漠索瑟和北方山地弗翠兰德四个公国组成,首都是温泉之都圣华沙。第一位丹顿王为了控制四大公国,设立了皇家骑士团。

传说皇家骑士团的最高指挥赛斯埃尔伯徳侯爵殿下,获得现在地位只依靠一点:对柯帝士的绝对忠诚。他曾经心平气静的将自己前主人杀死,封入棺材里,也曾经毫不留情的烧毁自由党人的城市。

第一次见面时,我执行自由党的任务,不小心上了他的马车。

第二次见面时,他烧毁了橡木城。

不错,赛斯想杀我。

当你发现,当年亲手放进棺材的前主人还活着时,该怎样修正这个错误?当然是为他再准备一口棺材。

在莱恩将我从棺材里挖出来之前,我的名字叫安德尔森兰开斯特。兰开斯特公爵是柯帝士的表亲,拥有整个艾叶堡。后来在艾叶堡之乱中,整个家族被以叛乱罪,被处以绞刑。莱恩曾经问我:“安德尔森,你知道兰开斯特公爵和女仆有一个孩子吗?”

“哦,那个孩子死在艾叶堡的暴乱中了。是他自己的骑士向柯帝王叛变,亲手将小主人送进了棺材里。”

后来莱恩死了。

那时我才觉得,天空变得空空荡荡。你坐在教堂的长椅上,却知道上帝永远听不到自己的祈祷。于是我重新捡起了自己舍弃已久的姓氏,回到柯帝士的宫廷中,继厌恶的父亲之后,成为新一任兰开斯特公爵。我始终记得当年赛斯告诉我的话,要毁灭一个政权,必须站在它的内部,像蚕吞噬桑叶一般,吞噬它的新鲜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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