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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偷天换日(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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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这贱贱的声音,红衣恍然想起,“公子,这不是城门那个,你当时还给了他一锭金子呢”

范闲笑笑,“是他没错儿”

“你们认识主家”那妇人转身问了一句。“你们看,就在那儿,那个就是主家,你们自己和他谈吧。”

“好,多谢你带路。”

蓝衣从怀里取出一块碎银子递给妇人,妇人道谢着离去了。

巷道最深处,墙角边放着两个书箱,里面已经只剩下两三本了,看来这生意真的很好,才这么一会儿,就差不多卖完了。

王启年手持扇子,遮住自己的脸,躺在躺椅上,然后指挥着妇人们自己在箱子里取书,他只负责收银子。

桌子上,已经有一大堆碎银子了,目测估计至少得五百两,是用布袋装着的。

电视剧和原著中,范闲都没有承认过红楼是他写的,而且,知道这本书是他写的人,也只有极少数人。

电视剧中,王启年是不知道的,但是现在不同了,如今范闲的名声何止高过原著百倍,对于红楼一事,已经天下皆知。

即便在城门,王启年见识到了红衣这个侍女的厉害,可他还是做起了这桩贩书的生意。

哎,城门的守军心很累啊,只要一有人提到王启年贩卖假地图的事情,就一定会加上三个字在城门。

这个锅,城门很不爽。

城门和东夷城一样,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成了专业的背锅户。

蓝衣和红衣两人的脸色都不是很好,在见到王启年的瞬间,同时拔剑

王启年警惕性和武功都不错,听到剑出鞘的声音,便已经意识到不对,拿开扇子,看到范闲那张脸,脸色剧变,再看到那剑已经出鞘,一脸凶神恶煞的两个侍女,王启年身体还在躺椅上,双手一拍躺椅,倒翻而起,顺手抓住装着银两的钱袋,转眼便消失在了墙头。

好快的轻功

“公子,姐姐的轻功和武功都要比这家伙高上许多,让姐姐揍这家伙一顿不好吗,为何拦着不让我们出手”

“红衣,不可顶撞公子”蓝衣瞪了妹妹一眼。

“哦”红衣听话的低下了头,一副认错的乖孩子模样。

范闲摆了一下手,“无妨”

见公子没有责怪,红衣脸上又恢复了笑容,还悄悄对姐姐做了个鬼脸。

“你呀,就是做什么事情,都是站在我的角度,站在我的立场,用我的眼光,这样没什么不好,我心里也很喜欢,但就是苦了你,这样的人生,会活得很累。”

把自己的生命,活成别人的人生,能不累吗

范闲揉了揉蓝衣的头,心生怜惜,这丫头,就像是自己的影子一样,也正是这样,自己在挑选贴身侍卫的时候,第一个就选了她,并有经过考核。

“只要公子高兴,蓝衣做的一切,就都值得。”

范闲只是轻轻揉着蓝衣的头,没有再说些什么,真正的情意,是放在心里,放在行动上,而不是挂在嘴边的。

这一点,蓝衣和他就非常相似,真是个惹人怜爱的傻丫头。

看着自己姐姐与公子情深意浓,红衣轻轻试了一下自己眼角的湿润,真心替姐姐高兴。

除了公子,她们什么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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