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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作者有话要说:

  啊啊啊啊!我好喜欢江潮我好喜欢江潮!

  第22章宋易

  冬天到了,林洛冉抱着一个纸袋把家里的门打开,屋子里没有开暖气,冰冷刺骨。

  纸袋里是三瓶蓝莓酱,椰蓉面包和一杯摩卡咖啡,她把东西一股脑倒在茶几上时,愣了一会儿神,随后她苦笑了一声,把吸管插入咖啡杯喝了起来。

  那是程舒喜欢的东西,她总是习惯性带上,可是这屋子里早就没有她的身影了,而且以后程舒应该也不再愿意与她有任何交集了吧。

  她突然很怀念程舒和林宿都在的日子,他们俩不停斗嘴,大眼瞪小眼的窝在沙里打游戏,林洛冉下班后便会做一桌很好吃的菜,然后三个人一起吃饭,晚上看电影。她和林宿不会给程舒挑选电影的机会,因为程舒对恐怖片痴迷,而且是极端恐怖的那种。

  林洛冉觉得程舒和林宿就像她两个需要保护的小朋友,她真想念那时候的日子啊,温暖热闹得就像夏日的太阳,反衬得这寒冬怎么看怎么难熬的模样。

  程舒完成了当初在她手下签的那本书后便离开了林洛冉所管辖的网站,程舒是个在写作上极有天赋的人,那部作品火起来是意料之中的事。虽然她便去了别的网站,减损了些曝光,但耕不辍的她,也渐渐炙手可热起来。

  林洛冉从江黎那里得知,程舒和江潮订婚了,这是个好消息。知道这个消息的那一天,林洛冉去珠宝店买了条红宝石项链,宝石周身由细碎的钻石包裹缠绕,链子是纯银,在看到它的第一秒林洛冉便觉得这样冷烈交织的美,只有程舒一人才衬得上。

  她叫江黎把东西转交给江潮,卡片是珠宝商附赠的,十分优雅的黑色硬纸做成了信封的模样,用红色的火漆封口,里头是短短的五个字:一辈子幸福。这样简单的话,林洛冉花了半个钟头才决定好。

  她没有署名,她怕程舒知道后就不收了。可是,她转念一想,程舒这样聪明的女孩子,什么事是她不知道的呢。她面露苦涩,最终还是没敢写上。

  做完这些,她回家粗暴的扯掉脚上的高跟鞋,在沙上瘫了好久。

  响起了一阵敲门声,那节奏怪怪的,是克制、试探像随时可以不见。

  林洛冉抽了一张纸擦拭了下嘴角,她起身的时候不小心打翻了咖啡,飞溅的咖啡泼在了裙子和脚上。林洛冉莫名暴躁起来,她用纸胡乱擦了擦,便起身开门。

  她看到了以为一生都不会再遇到的人,宋易正风尘仆仆的站在门口。该怎么去形容这种感觉呢,就像规整装在盒子里的东西被一下子砸烂粗暴地扯出摔在地上。

  那是林洛冉曾经因他奋不顾身,放弃梦想与一切的人啊,也是他无比轻易的舍弃了自己,让自己成为一粒最悲惨可笑的尘埃。

  最初的林洛冉单纯温柔,性子却刚烈固执,她坚信宋易对她许下的所有诺言。林洛冉从小便是出挑的美人,众星捧月般的长大,那样耀眼的她却瞧上了一个毫无才气,家世普通,相貌平平的宋易。

  要说理由其实很简单,她冷的时候宋易给她买暖气机,她在理店烫头饿了的时候宋易给她默默定了午饭,他记得林洛冉喜欢吃蔓越莓蛋糕,记得林洛冉的生理期。然后宋易对林洛冉说了那么一句:如果我离开你或者变心,我就被车撞死。林洛冉心头一颤,她忙说别说这样的话,宋易看着她温柔的笑,他说他知道自己不会离开林洛冉,所以他很安全。

  然后林洛冉便沦陷了。

  宋易有过谈了两年的前女友,虽还未毕业却一度想和那个女孩结婚,后来因女孩觉得宋易太穷而分手。林洛冉在和宋易接触之前并未谈过恋爱,虽然觉得有些介意与伤怀,但宋易无数遍和她保证已经忘记了前女友,这才让林洛冉卸下心防。

  可是那个问题没变,林洛冉家室数一数二的好,宋易却极度平常。林先生见过宋易,断言他绝不会有什么出息,他说一个人穷不可怕,可怕的是骨子里的平庸与甘于平庸,他坚决不同意林洛冉和宋易在一起。

  在那之后林洛冉和宋易没敢见面,只打了一天电话,宋易哽咽着说他这个人像被命运诅咒了,他问林洛冉会不会重蹈覆辙,她会不会让他输。

  林洛冉记得那天两个人一直在哭,她心如刀绞,她做了个决定,她这辈子要和宋易在一起,死也要和他在一起。

  她不想让他输,事实上她也做到了。她在父母声泪俱下的哀求下,也还是没有妥协。

  一毕业,她就跟宋易去了他的城市。一个没有月河市达,建筑干巴得就像画板上的白泥,那么死气沉沉,半分都不好看的城市。

  林洛冉本来是小有名气的才女,但她那些冷僻的特长,在这死板又毫无人脉的城市里,毫无用处。她像一个还没长牙的婴儿般无助,她也完全听不懂那个城市的语言。

  宋易自然对她百般疼惜,他从没有让林洛冉外出赚过一分钱,林洛冉曾提出要去工作,宋易犹豫再三拒绝了。他说:你不熟悉路,也不懂这里的语言,等我们结婚后再说吧。

  随后林洛冉便从花季少女瞬间到了家庭主妇的生活,她以前从不做菜,家务更不用说。但她什么都愿意学,她从什么都不行的娇弱女孩,变成了精通厨艺,把家里打扫得一尘不染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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