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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初言坐在客厅藤椅上,漫不经心地翻着书,眼睛瞟过挂钟。小孩子长大了,学会夜不归宿了?“闻仪。”片刻之后,那人出现在视线之中,依旧沉默,只是多了一些不一样的东西。自从那天之后,这人对他说话的语气,明显恭敬许多。无论身份有何差别,彼此都是男人。而男人,总是崇尚强者的。“明谐去哪里了?”沉默。“韩致远呢?”还是沉默。段初言笑了起来,倒是没生气。“那沈末呢,你这副身手,应该不全是沈末教的吧。”这次有了回应。“我因为过失杀人进了监狱,监狱里打架锻炼了一些,后来出狱,那帮人还不放过我,找人砍我,刚好被少爷救了,就跟着他了。”段初言嘴角勾起一抹浅笑。“难怪对他忠心耿耿。”眼前这男人双腿交叠,身形修长,神情闲适。一身唐装无疑更将他的儒雅气质完全衬托出来。闻仪从未见过有人像他一样如此适合这种装扮的。就像从三十年代走来的,翩翩佳公子。年龄的消磨不仅无损他的气度,反而显得愈发斯文内敛。面对这个人的注视,自己如同无所遁形。闻仪突然有些尴尬,不由移开视线。“七爷,前几天的事情……请您不要见怪。”段初言失笑。“我为什么要见怪,你能对他忠心,自然是很好的。”闻仪见他神情不似作伪,心底很是奇怪。他虽然很少在外面走动,也听了一些传闻,都是关于少爷跟这位七爷不和的事情,但是就这几天的观察下来,却好像并不是这样。他口舌并不伶俐,想要解释,就越发说不清楚,心里着急,不由大窘,挠着头说不出一句话。门口传来细响,接着是管家平叔一声低呼。“少爷,你回来了……”作者有话要说:七爷的性格不能以常理论之,就像他被侄子ooxx,很多男的正常反应是觉得屈辱,但他的阅历注定他不会有这种感觉,之所以不能接受,是因为他对侄子的感情,是从小到大培养起来如父如兄的亲情,一时之间很难转变过来,所以侄子的路蛮崎岖的。话说这就是一对别扭叔侄啊……傅明谐出现在拐角处,一袭沉色呢子风衣,长身玉立,手里还提着袋东西。段初言暗自皱眉,没有说话。闻仪见了傅明谐,马上微一躬身。“少爷。”傅明谐点点头。“没事的话你先去休息吧。”闻仪走了,平叔也不知道上哪去,偌大的客厅只剩下他们两人。“七叔,你还记得我小时候你常带我去吃的那间面馆不?”段初言笑了笑,表情因为回忆而略显柔和。“自然记得,那家面馆的汤火候十足,面也够劲道,小时候你一赌气胡闹的时候,我不知道怎么哄你,就带你去吃那个。”“那老板去年去世了,他儿子接着经营,手艺也还不错,每天都有人排长队等着买,我刚路过那里,顺道给你买来一份尝尝。”其实回来的时候,压根就不顺路,是傅明谐特地让司机绕一大圈,又拍门让那老板起来专门又做一份。他把袋子放在桌子上,又打开饭盒,面香自碗里散发出来,令人食指大动。段初言接过筷子试了一口,眉头微微一挑。“还是比不上他爸的手艺,但是也不错了。”傅明谐坐在旁边,神色柔和,一点也找不到小时候的痕迹了,但是眉眼之间,却又确实是傅家人的模样。如果说段初言像一块光华内蕴的古玉,那么傅明谐就像一把锋芒内藏的宝剑。在外面的傅明谐,绝对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也许手艺没有他父亲那么精湛,但是那份味道却没有改变过。”他轻轻一笑,意有所指。“你受伤了?”段初言并没有接他的话,径自吃着面,一边慢条斯理地问道,神情悠然,动作优雅。傅明谐帮他拿调料的手一顿,脸色不变。“回来的时候路边碰到个人受伤在求救,顺路送他去医院了。”他并不指望这番话会让段初言相信。果然,那人放下筷子,伸手过来,解开他的大衣。西装干净整齐,并没有血污。傅明谐有点无奈,却任他动作。“七叔,我没受伤。”“把西装也脱下来。”屋里有暖气,根本就不需要穿这么多,照他现在这种穿法,早该汗流浃背了。傅明谐叹了口气,轻轻道:“子弹擦过脖子,流了点血,没有大碍。”他微侧过身子,翻下衣领。一道血痕自脖子后面划过肩胛,还微微往外渗着血珠,捂着伤口的衬衫,自然都染红了。段初言声音淡淡:“平叔,帮我拿点药和纱布来,敷伤口的。”张平不知在哪应了一声,片刻之后,药已经放在桌上,人又马上走开。他就是有这种本事,随传随到,又绝不打扰主人,也因为如此,段初言和傅明谐都喜欢用他。药水敷在伤口上有些刺痛,傅明谐却一动不动,看着那人给自己上药。脸离自己极近,熟悉的气息吐在脖子上,柔和沉敛,一如小时候抱着自己那种温暖的感觉。三年,是多少个日夜了,无论走到哪里,都看不到他的身影,无论做了什么,这个人也看不到……他微微垂下眼睑,竭力掩住内心想要抱住对方的冲动。可是不能……不能动。这个人好不容易回来。这样,就够了……“到底是怎么回事?”“还没查到谁做的。”提及正事,傅明谐嘴角一勾,冷意尽现。“晚上在‘唐风’见贺清宇,回来路上就碰上了。”“贺清宇?”段初言眉头微皱。“见他做什么?”傅家漂白已久,极少再做道上生意,就算有黑道背景,也只是为了维持联系,不至于让生意有所阻滞,跟寻常混黑道的势力并不一样。但傅明谐口中的贺清宇,则是完完全全的黑道中人,据说他幼时家境并不好,被迫跟着东躲西藏,受尽欺凌,也走上黑道的路子,后来很快混出名堂来,又娶了青白堂当家的女儿,身份跟着水涨船高,现在已经接管青白堂旗下的所有生意,主要是赌场和夜总会这两个暴利的行业,别人在背后管他叫贺章鱼,意思是说他什么都想揽一手,且颇有能耐。至于青白堂这个名字,则是来源于青帮。青帮源远流长,从清朝雍正四年到现在台湾和美国的一些城市,都还能看到青帮的活动,虽然它并没有像洪门那样势力庞大,但是在民国时期,影响力是丝毫不弱于洪门的,甚至连蒋介石这样的人物,也曾是青帮一员。而青白堂的创始人,也曾是青帮中人,当年由于历史等种种原因,他不能回归青帮,便在本城落脚,创建青白堂,数十年下来,已俨然是本城最大的黑道帮派。傅家与青白堂,素来是井水不犯河水,傅明谐又怎么会跟贺清宇扯上关系?“他想跟我合作,投资澳门的赌场。”澳门的赌场,大都由本地人和葡萄牙人把持,外地人自然很难插手,但傅家在澳门有产业,而且并不小,贺清宇正是看到这一点,所以找上门来。“澳门的赌场,岂是那么好插手的,贺清宇的胃口未免也太大了点。”声音不紧不慢,段初言拿起旁边桌子上的茶具开始泡茶。平叔不知道从哪冒出来,摆上一个小炉子。厅中一时静寂,只余下瓷杯相碰的清脆声。傅明谐近乎着迷地看着这人的一举一动。白皙而修长的手指,曾经无数次在自己脸上拂过,握着自己的手教导枪法,听平叔说,他更小的时候,还常整夜抱着哭闹不休的自己在客厅里来回走动,直到他哭累了睡过去……“明谐。”“嗯?”他回过神来,段初言正望着他,手里拿着热气袅袅的茶杯,递向他。“抱歉,刚才走神了,七叔说什么?”他接过茶杯,完美的面具下面看不出任何心思。“你帮我把大学的工作辞了?”段初言靠向椅背,神情平淡,双眼微眯,似乎在闭目养神,至少傅明谐没看出他有什么不悦。“那会你中枪受伤,我不想你太劳累了。”他看着段初言,笑容里带上了一点委屈和讨好,就像小时候撒娇那样。段初言似笑非笑。“那傅总裁准备如何处置我?”“七叔……”他倾身,将对方紧紧地搂住,闷闷的声音自段初言肩窝处传来。“明天晚上,你陪我去参加一个晚宴,好不好?”他不为所动。“傅家的大小事务,我早就撒手了。”傅明谐叹息般地长逸了口气。“如果没有我,你现在早就娶妻生子了吧……”段初言不语,这种假设性的问题,他无法回答。他本性随意,早年的经历让他对婚姻这种东西也没抱着什么太大的期望,如果傅老太爷还在,自己也许会跟他父亲傅巍一样,和某个名门淑媛结婚,然后过着貌合神离的日子,但傅老太爷既然死了,他也犯不着委屈自己,一夜风流没所谓,娶回家么,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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