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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节(第1页)

“干嘛,干嘛,我可比你大,我才是哥哥!没大没小!”文榕摸着耳朵,冲文岚做了个鬼脸。

“还说自己是哥哥呢,上次背书明明输给我了。对了,当时你说好这个月都听我,我说一,你绝不说二。我要你往东,你绝对不能往西。男子汉大丈夫认赌服输,怎么,这可还没有过一个月,你就不听我的话了。”文岚手指在腮边轻轻一划,羞他。

“那是你说得太慢,我没听到。”文榕扭过脸,不肯承认。

文雅连忙跑过来劝架,把两个小的都抱上一旁的小桌子,安排他们先吃饭。

彦涛装好碗筷,把彦君也领了过来,让几个小的凑在一起热闹,免得打搅大人那边的谈话。

文岚还没忘记自己的科普计划:“大哥、表哥,你们以后也不要喝酒,喝酒对身体不好,尤其伤肝伤神经。书上说,经常喝酒的人容易得肝病,包括但不限于肝癌、肝硬化等等。而且由于每个人的身体情况不同,有些人喝少量酒就会出事,轻则呕吐,重则会昏迷甚至死亡。”

文岚刻意放大声音,果不其然,一桌人放缓了动作。

“青少年儿童尤其不能喝酒,因为后果非常严重。低龄儿童内脏没有长好,小孩子沾了酒,容易出现酒精中毒。曾经有人为了给孩子退烧,用酒精涂抹孩子的身体,结果酒精进入人体,孩子酒精中毒死亡。就算运气好没有死亡,也有很多人因为酒精中毒,孩子脑损伤变成痴呆儿,大人也会出现小脑萎缩、心肌炎、慢性胃炎、双手震颤等现象。”

“真的这么严重?该不是你骗我的吧。”文榕的眼睛睁得溜圆,一脸不可置信。

“我骗你干吗?广播里面很多这种故事,下次你自己可以多留意一下。”文岚撇撇嘴,继续用实际案例恐吓大家,“上次我还看到报纸上写着,一家人带着两个儿子去参加喜宴,两个孩子被人逗着喝酒,结果一个死亡,一个变成严重脑损伤,不懂寒暑,不懂饥饿。下次,我再看到那些案例,我会记得保留好,给大家都看看。”

关于饮酒危害,文岚知道自己不能说服世人改变固有习俗,但能劝一个是一个,能减少一点悲剧是一点。

李哲闻等人对望一眼,放缓了喝酒的速度。

关博萱把放在桌面的散装米酒端了下来,放在一侧的柜子上。

作者有话要说:  60年,我爷爷带着一壶茅台走了好几个省,就为了让他父亲尝一口茅台的香醇。

据说,人还没进村,他父亲就已经闻香走出了门。

等到我爷爷70大寿的时候,我父辈买了茅台给他祝寿。酒瓶没开,他看了一下外圈,就说这酒不对。

再喝茅台,爷爷始终说酒没酒味。

☆、魂飞魄散

新安市是一座新建的小城,三面是丘陵,跨过狭小的主城区便都是稻田。

搬到新安市后,文岚只在第二天跟在大家在市里溜达一圈,走马观花地看了几个标志性建筑。其后,就再也没有出过厂区门口。因为,身为小孩的文岚完全找不到出门的理由,更绝对不可能获得独自出门的机会。

兵工厂建在城郊靠近大山的一侧,挂的是机械厂的牌子,占地上千亩。按照规划,兵工厂将有自己的办公楼、宿舍区和生产厂房,以及独立的配套服务设施,就像一个功能十分完善的小型社会。但据说真正的关键部门是藏在山腹之间,方便特殊时期可以快速而隐秘地将整个兵工厂迁入深山。

但是,此时的兵工厂依然还在草建期。起码,就文岚所看到的区域来说,与传说中的规划相距甚远。厂区只建好了一小片厂房,从宿舍区往外走不到十分钟便是一片荒地,再远一点甚至可以看见成行成垄的菜地。

搬家的兴奋只持续了两天,大家的生活便恢复了原有的节奏。

文榕在“竹笋炒肉片”的威胁下,乖乖地背着书包,抱着作业本,跟着母亲身后进了厂办小学附属的育红班。文雅他们则每天早上跟着厂里的大孩子一起步行前往位于主城区的小学上课,下午再一同步行半小时回家。只有文岚装傻卖萌,配上示弱装病,靠着妈妈的偏爱,硬留在家里,不肯去上育红班。

远远地听到上班的钟声响起,文岚锁好门,迫不及待地打开了如意门。

这一段时间,文岚一直找不到机会去找寻食物,留存保底的那点存货早就进了文岚的肚子,空间里除了亮闪闪的钻石便没剩一点可以食用的物品。为了不抱着咕咕乱叫的肚子睡不着,文岚只好顾不得节约粮食,把每顿食物吃得一干二净。没想到,错有错着,这下关博萱终于不用再担心文岚的身体健康了,反而给了文岚更多的自由。

一推开门,文岚心中暗喜。

站在山坡上,隐隐约约可以看到山下层层叠叠的农舍,一望无垠的农田。有人居住的地方,或多或少肯定可以获得一些食物。按照常理,村落附近的山上除了正常种植的农作物外,应该也会有不少果树野菜的。恰巧,为了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这段时间文岚一直跟着姐姐在厨房里面帮忙,时不时学着料理食材,熟悉了不少家常食物。所以,文岚背上背包,信心满满地跨上征途。

沿着山路一直向上,沿路葱葱郁郁,与新安市的景色截然不同。

走了大约十来分钟,文岚便在路边灌木丛中看到一样熟悉的食物,准确地说,应该是小文岚记忆中美味的小零食——野莓。还没有靠近,淡淡的果香就弥漫在鼻间。簇簇绿叶间,一朵朵红色的小珊瑚攒成的小球点缀其中。野莓晶莹剔透,在阳光下闪耀着亮眼的红色光芒。

走上前去,扯过细软的枝条,摘下一颗已近紫黑色的饱满的野莓,吹去浮尘,塞进嘴里。汁液即刻迸裂而出,柔软甜美,酸酸甜甜的甚为可口。文岚虽然分不出这属于什么种属,但也大概知道跟后世热卖的树莓应该源于同一个老祖宗,只是属于田野原始种类罢了。野莓果香浓郁,酸甜可口,是小孩子们最喜欢的野果之一。

野莓看起来就像一个倒扣的精致小碗,每一颗都是由许多小小的富含汁液的小珠子聚在一起而成的。虽然野莓只要变得黄中偏红了就可以吃,但只有那些已经红色发黑的野莓才是最为美味。但那些黄色、红色的野莓酸大于甜,运气不好的时候,偶尔还会遇到一颗让人酸得直眯眼。而那些已经红色发黑的野莓则基本上绝不会辜负采摘之人,颗颗都极其诱人,酸甜清爽的口感不负其美好的颜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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